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
日期:2018-04-16 00:00:00  发布人:admin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加强国家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2018年4月15日是第三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国家安全指的是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于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关于《国家安全法》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从小到大谨记在心,有国才有家。国家的安全,才能让我们的生活安稳,学习国家安全法,保护国家安全,从我做起。

新《国家安全法》共七章,对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与职责,国家安全制度,国家安全保障,公民、组织的义务和权利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对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等11个领域的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

   对于公民和组织而言,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在义务方面,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在国家安全面前,我们可以做什么?

   我们并非生在一个和平的时代,我们只是生在一个和平的国家。在如今社会,依然存在一些因素威胁国家安全,尤其进入互联网时代,境外间谍机构有了一些新方法、新手段,对国家产生一些隐患。值此“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我们倡议:

1.学习国家安全知识,增强防范意识。

2.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持清白人生。

3.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如实提供所知悉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协助。

5.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时刻警惕安全隐患,探寻并有效惩治境外间谍活动。

谨记国家安全举报电话:12339

中国是法治的中国

中国人民是守法爱国的人民

珍爱生命    维护国家安全

共同守护我们的美好家园


核发:admin 收藏本页
  • 上一篇:没有了
  • 下一篇:没有了
分享到
相关链接

郑州财经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地 址:河 南·郑州市惠济区天河路36号 邮政编码:450000
豫ICP备:17041149号-1 郑公备:41010229000027